关于女方要的压房钱,其归属权是谁
对于“女方要的压房钱归属权是谁”,我们可以从相关法律规定中找到依据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(2001年修正版)第十八条规定: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夫妻一方的财产: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。”若压房钱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,且用于购买婚前房产或婚后明确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的房产,则压房钱对应的房产部分为女方个人财产。同时,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(2011年)第十条规定,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,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给予对方补偿。若压房钱属于女方婚前支付的首付款,则适用此条,房产归属女方,但需补偿共同还贷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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